寒来暑往,四季轮转,转眼2025贵州省两会已至。随着两会召开,来自医药卫生领域的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积极建言献策,为健康贵州建设提出了不少“接地气”“冒热气”的建议、提案。
让我们跟随记者走近代表委员,听他们介绍履职感悟、大会期间关注的话题,以及新的一年里的工作打算和美好期待。
阮洁鸿代表:探索中医DIP付费改革 为中医医疗机构发展注入新动能
“展望2025年,政府工作报告聚焦持续提升卫生服务能力,明确提出了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等务实举措。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,这份报告提振了我的信心,让我对新的一年充满期待。”1月20日,省人大代表、黔西南州中医院创伤骨科护士长阮洁鸿高兴地说。
今年,阮洁鸿带来了《关于在DIP付费改革下促进中医药(民族医药)可持续发展的建议》《关于医保赋能医疗机构良性发展的建议》。DIP(按病种分值)是利用大数据技术对病案数据进行客观分类,医保部门根据每年应支付的医保基金总额,确定每个病种的付费标准。“近年来,DIP付费一直在深入推进,但中医医疗机构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,比如执行标准滞后、中医临床可纳入DIP付费的病种较少、中医适宜技术无医保收费项目导致使用受限、支付标准不能体现中医技术劳务价值等。”阮洁鸿说。
阮洁鸿介绍,DIP支付方式主要根据疾病诊断+治疗方式形成病种,并按病种进行支付。目前纳入黔西南州DIP病种目录内“手术及操作编码”中的中医治疗编码较少,开展中医治疗性操作的病例在现阶段发布的DIP病种目录库中只能进入保守治疗组,所得分值低于同病种西医手术治疗分值,同病同效但不同价,不利于以中医治疗为主的病例合理支付。“因为中医相对个性化的诊疗方式,即使设立了病种,也无法体现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‘同病加治、增效增价’。”
阮洁鸿建议,积极探索中医DIP付费改革。一是增加中医治疗操作入组规则,实现中西医“同病同效同价”。二是优化支付标准制定机制,充分考虑中医药治疗的特点,对中西医结合疗效更优的病种分值给予适当倾斜,实现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“同病加治、增效增价”。三是调整DIP中医优势病种/日间病房政策,根据中医日间病房病种特点规定护理级别和护理费收取标准,避免一刀切的费用控制。四是在DIP医保支付系统设置医疗机构等级系数时,适度向中医医疗机构倾斜。五是对实行DIP支付的病例,取消中医技术使用种类限制,体现中医技术劳务价值。
“我们要加强中医优势病种的研究和临床实践,更好满足患者需求。也希望能够积极探索DIP助力中医药(民族医药)发展路径,让患者看好病、少花钱,为中医医疗机构发展注入新动能。”阮洁鸿表示。
(本报记者 赵明艳 马春晓)
编 辑:周 岩
二 审:文 叶
三 审:高学军